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煤科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资委管理的公益类央企——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企业,前身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是原煤炭工业部直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煤炭行业的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
煤科院下设煤炭检测中心、安全检测中心、节能监测评价中心3个检验检测中心,煤科(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煤科(沧州渤海新区)煤炭检测有限公司和煤科(天津)煤炭检测有限公司及秦皇岛分公司、晋北分公司等5个全资子(分)公司;拥有国家煤炭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煤矿支护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个国家级,煤炭工业北京锚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北京凿岩机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北京矿用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节能监测中心4个行业级,及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山支护设备检测检验中心和国家安全生产北京矿山井巷设备与矿用油品检测检验中心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国家质检中心授权(CAL)、国家级资质认定(CMA)、实验室认可(CNAS)、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强制性认证(CCC)指定实验室等资质,是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煤炭检测分会、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护设备分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国际标准化组织煤和焦炭技术委员会(ISO/TC27,原固体矿物燃料技术委员会)国内技术归口单位。其中,国家煤炭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03年被批准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2007年被指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
煤科院现有检测检验实验室建筑面积30000余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1200余台套,分布于北京(朝阳区和平里、大兴区采育镇)、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沧州渤海新区、秦皇岛)、山西(大同)等地。检测检验人员300余人,其中研究员31人,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56人,助理研究员和工程师97人;注册安全工程师45人;CNAS认可及资质认定评审员10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评审员65人。
煤科院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包括煤炭产品、矿用产品、电子电气产品的委托检测、仲裁检验、安全标志检验、防爆检测、EMC(电磁兼容)测试和科学试验,现场检验(含防爆设计审查与安装验收),节能监测,矿山安全参数检测与灾害鉴定评价,货物鉴定(水尺计重),煤炭实验室能力验证,煤炭标准物质研发,实验仪器设备定型鉴定,检测技术与检测仪器设备研发,检测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检测方法标准与技术规范制修订,驻外煤炭第三方检测,智能化采制样设备研发和运维服务等。
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的要求,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从业原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始终保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用性并致力于不断提高检测检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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