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979号)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科技政策、科技计划、办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栏目。
机构职能: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科技局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15个方面:
1.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3.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负责科技研发经费、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评估。
5.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6.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7.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
10.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1.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金融计划。
12.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13.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
14.指导所辖市、区科技部门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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